关于招聘派遣至泸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维护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1 18:20:28

关于招聘派遣至泸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维护工作人员的

因工作需要,我司受泸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遣到泸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20211010日,由四川隆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

、招聘条件

(一)学历不限

(二)男性5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纪律的;

(四)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报名及考核录用

本次招聘由四川隆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 10 11 日至2021年101524:00截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纪念标街4号

应聘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应聘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报名者现场填写报名表1份。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录用

1、实际操作:根据应聘者报名时间顺序在泸州市市政工程处操场进行现场操作。

2、面试:根据实际操作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

3、体检与考核考察:在实际操作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考察人员。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四川隆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四川隆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泸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劳动法》规定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按泸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1个月,工资165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2850元/月。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入职管理
入职后由泸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并将管理考核情况反馈给四川隆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为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依据。

咨询电话:0830-8818611 18048687191

联系人: 何女士

四川隆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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